本报讯 (记者方碧陶)近日,《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增加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加强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成熟的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在人员、设备、场地等配置上进行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发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康复)建设单位、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福建省康复专科联盟、专科医联体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传统功法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挥中医康复特色优势,提升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能力,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扩大区域影响力。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增加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依托福建省中医特色康复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等单位,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实行执证上岗。依托有条件、能力强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组建或储备康复医疗专家库。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