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各级残联要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
各级残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人权保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竭诚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年来,我国城乡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日常出行、信息交流更加便利。图为2021年3月13日,江苏南京一名视力残疾人在导盲犬的陪伴下乘坐地铁出行。新华社发 张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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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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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等在内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建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康复大学,促进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信息化和标准化。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的关切,及时帮助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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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法规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项目,让更多残疾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实现价值、提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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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的意识。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广泛开展新时代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氛围。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深化残疾人人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残疾人人权保障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