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
国家卫健委确定北京市、山东省等15个省份为
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
2022年1月26日省卫健委印发
《山东省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明确潍坊等市承担康复医疗服务试点任务
2月13日,记者从潍坊市卫健委了解到,《工作方案》要求,青岛市、潍坊市、日照市和菏泽市要重点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学科建设、服务模式以及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示范经验和典型做法。经过1年的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比较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增加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康复医疗能力,发展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总结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并逐步推广,促进全省康复医疗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以青岛市、潍坊市、淄博市、临沂市为重点,形成比较完善的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康复医院、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在每个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基础上,青岛市、潍坊市、日照市、菏泽市至少新建1至2家康复医院或推动1至2家一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
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诊疗模式。到 2022 年底,每个市遴选辖区内1至2家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康复医学科与其他临床科室紧密合作工作有力有效的医疗机构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进行优秀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学科诊疗模式。
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深度融合,规范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医疗服务,力争到 2022 年底,康复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治疗的比例达到 100%。
《工作方案》还提出,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增加康复从业人员数量;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可推广的居家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