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自治区本级每年6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8万名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谋划推进巴马老年大学游学基地等项目建设;发布13项广西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建成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我区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体系不断健全、保障不断提高、产业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升
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日前组成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开展关于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专题调研情况显示,广西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未富先老”“未备而老”特征突出,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已成为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我区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产业不断壮大,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我区出台《广西养老服务条例》,编制《广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广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投资融资、人才保障和综合监管等30多项政策措施,规范推动养老服务工作。2021年以来,自治区筹措6.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12.3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自治区每年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督查激励的重要指标,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全区有1319家养老机构(养老院),417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238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9780个五保村、幸福院等社区互助养老设施,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6.3万张。全区有医养结合机构189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784对;24家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开通医保联网结算;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160多万人,惠及1.7万个失能老年人家庭。全区特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分散居住的按照城市、农村平均每人每年12264元、7286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城乡特困供养老人照料护理标准每月429元以上,最高可发放至1738元。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老年人福利补贴约24亿元,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惠及130多万名老年人;正在积极推动建立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惠及40多万名老年人。
我区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及时公布《广西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广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2021年以来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引进社会资本10多亿元,新增养老床位近1万张。积极引进11家专业化连锁品牌进入广西,培育了23家本土品牌企业,全区民办养老机构达到389家。成立广西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13项广西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调研组: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从专题调研的情况来看,对照《广西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医养康养制度衔接有待深化、人才队伍支撑能力不强。调研组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广西养老服务条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调研组从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构建符合我区区情的养老模式、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新举措、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4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
调研组建议,探索家庭养老照护支持政策,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金统筹层次,推行健康老年人照护高龄、病重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模式,加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探索开展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免费培训,不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和资源下沉基层、下沉社区,向家庭服务功能拓展,加快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注重发挥专业养老机构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支撑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规模化、连锁化、规范化的专业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推动县域养老联合体模式,以县域为单位,将区县的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村级幸福院(服务站)等类型作为一个整体,以规模化、集团化模式,推动农村养老机构服务的专业化发展和高效化运营。
调研组建议,积极打通养老和医疗体系之间的部门管理壁垒,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力度,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运营、医疗机构运营和医保相关资质的许可审批手续,改进医养结合机构资质审批管理服务。医保部门应根据养老机构举办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需求和特点,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的“零距离”转换。打造以老年照护、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体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地医院部门开展合作,推行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