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益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山东省认真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各项工作,残疾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全国率先将救助年龄提高至17岁;每年康复救助残疾儿童超过3万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均在全国率先实现有一做一、免费救助。“十三五”以来,全省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435.6万人次,康复服务率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积极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2016年至2019年,全省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25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2020年全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43827名。省级扶持60个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32个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实施中途致残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和失明人士“光明之家”培训就业闭环服务。“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2.47万人。
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特教学校152所,招收特殊教育学生47976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47%,送教服务惠及9101个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推行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将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低保残疾人达到58.3万人。全省享受生活补贴残疾人59.7万人,享受护理补贴残疾人117.8万人。在全国率先出台《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十三五”以来累计为17万余名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