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是残疾儿童生命重建,回归社会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救助年龄扩大至17岁;“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全周期康复救助模式初步搭建;2019年服务数占持证残疾人数比例超过55%,比2018年增长60%以上,残疾人基本实现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为更好的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康复救助科学化水平
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康复救助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康复救助评估机制,完善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督导检查机制,调整优化康复训练年度和费用结算方式,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省级层面定期研究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
大力培育康复机构,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对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公开考核信息,提高康复救助的透明度。二是推进康复服务标准化,出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等,指导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康复服务评价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有效率作为评价重点,探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四是积极推广第三方专业评估,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能力评估、行为评测。五是采取差异化的补助扶持政策,引导鼓励民办康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康复服务领域竞争性。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康复服务的全过程动态监控
一是构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数据信息平台,将诊断、筛选、评估、康复、教育、转衔等纳入统一的信息系统,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的多部门互通共享。二是支持定点康复机构适当增加信息化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过程跟踪监控。
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增强康复服务持续供给能力
一是强化康复医学、康复教育、康复综合管理等职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问题。三是完善康复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待遇,使残疾儿童康复事业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汇集多方力量,打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汇集社会力量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重要补充,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二是大力引导社会捐赠、慈善捐助,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青年志愿服务人员等力量。三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探索商业保险保障机制,改变目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的现状,形成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