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日前,泉州市残联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制定《泉州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为促进泉州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工作目标、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泉州市在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普惠制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同时,于全省率先拓展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行辅具叠加补贴政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具适配服务率均达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 年,全市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 90%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方案还明确,“十四五”中期,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管理机构;“十四五”末期,每10万人口配备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全市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不少于5家。
《实施方案》从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四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市在省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完善康复专项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如,要求落实好0-6岁儿童脑性瘫痪和0-6岁儿童听力障碍(干预)列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范围、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完善市级辅具叠加补贴政策、开展0-6岁孤独症儿童普遍筛查、持续加强市级脑瘫儿童康复基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精神障碍机构建设等。
《实施方案》注重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出支持泉州师院、泉州市幼高专、泉州医高专等高校加强特殊教育、特殊体育、康复治疗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培养适宜基层的实用性乡村医学人才,力争5年内培养康复方向人才100名以上。同时,要求强化康复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残疾人康复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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